时间:2020-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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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超知过6分但不足12分的,记分单位应当对项目经理进行约谈,按规定认定上报其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并对其负责的工程项目道实施重点监管,加大监管力度。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接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安全教育培训,由记分单位责成施工企业更换项内目经理,按规定认定上报其建筑市场严重不良容行为记录,并将本周期所有记分决定书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依法提出行政处罚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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