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 职业技能鉴定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各有关单位:

  建造师考试网讯: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的通知》(国办发﹝2019﹞24号)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建人﹝2019﹞5号)精神,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产业工人培育工作,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产业工人大军,我部决定选取部分培训鉴定单位(机构)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目标

  按照行业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保障”相互衔接、系统推进的总体目标,建立行业、企业、院校、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体系。通过试点探索建立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制度,推进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创新考核培训模式,解决工学矛盾,提高职业技能鉴定实效,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培育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提供有力支撑。按照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和国家拟建立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适时将职业技能鉴定调整为职业技能等级制度。

  二、试点任务

  (一)职业(工种)范围。筑路工、桥隧工、防水工、砌筑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架子工、水生产处理工、手工木工、智能楼宇管理员、中央空调系统运行操作员等11个职业(工种)。

  (二)任务分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以下简称部注册中心)作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组织实施机构,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我部要求统筹试点工作;研究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建立维护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信息系统;指导监督职业技能鉴定试点单位(机构)开展相关工作;整理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和问题。

  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中央企业人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制定所辖试点单位(机构)整体工作方案,报部注册中心备案;配合部注册中心建立符合行业特点、具有可推广性的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工作机制;协助部注册中心推进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协调职业技能鉴定试点过程中的有关事务。

  试点单位(机构)遵循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法规、规章,制定工作方案,报部注册中心备案后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试点工作。试点单位(机构)应坚持职业能力考核与职业素养评价相结合,重点考察劳动者执行操作规程、开展安全生产、解决生产问题和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整理总结相关职业(工种)技能标准和评价规范,职业技能鉴定站(点)、考评员、督导员等标准,完善工作制度;通过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信息系统,对鉴定合格人员进行备案。

  三、工作机制

  (一)定期督导。由部注册中心、试点单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成立试点工作组,定期到试点地区开展蹲点调研,了解试点工作进展和存在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探索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措施,试点工作结束后,形成工作报告,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领导小组。

  (二)综合评估。职业技能鉴定试点工作实行绩效评估制度,试点评估验收工作由部注册中心组织实施。试点验收阶段,部注册中心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试点评估表(试行)》对试点单位(机构)进行评估,对通过评估的机构公示、备案,对违规失信、恶意竞争、管理失序的试点单位(机构)取消试点资格。

  四、工作步骤

  试点工作按实施、验收和总结3个阶段进行,试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启动实施(2019年8月—11月)。部注册中心、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中央企业人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试点单位(机构)按照工作内容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试点工作组协调工作进度,组织蹲点调研,进行工作督导。

  (二)评估验收(2019年11月—12月)。试点单位(机构)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试点评估表(试行)》相关评估标准进行自查,自查合格后提出评估申请,由部注册中心组织评估验收。

  (三)总结推广(2019年12月)。全面总结试点工作成功经验,梳理职业技能鉴定制度体系,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提供经验借鉴,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建人﹝2019﹞5号文件精神,参照本通知要求开展本地区职业技能鉴定试点工作,并将试点工作方案及实施情况报部注册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9年8月27日

上一篇:宁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下一篇:河北省一级建造师考试考前重要提醒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

距202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还有

教材2019年5月22日出版
查分12月下旬开放成绩查询
领证注册预计2021年4月起

距2020年二级建造师考试还有

教材2019年12月24日出版上市
考试2020年10月31日-11月1日
查分考后两个月开始
领证注册一般考后两到三个月开始

热门专题

更多
二级建造师报考专业对照表
二级建造师报考专业对照表
为方便报考人员对相关二级建造师注册专业有更为清晰的认识,特按照教育部现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将三个时间段的相关专业进行了对照比较,并按照“本专业”、“相近专业和其他专业”进行划分,供申报和审核考核认定条件时参考。
什么是二级建造师
什么是二级建造师
什么二级建造师专题详细介绍了二级建造师的证书由来、法律依据、颁发机构、建造师类别、如何报考二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考试科目,以及报考二级建造师流程等信息。专注二级建造师考试培训尽在二级建造师考试信息网。
什么是一级建造师
什么是一级建造师
什么是一级建造师专题主要为考生详细介绍一级建造师的由来、专业划分、报考条件、报名流程、考试科目、成绩查询等信息,帮助考生清晰了解一级建造师,让大家报考更便捷。
一级建造师报考专业对照表
一级建造师报考专业对照表
一级建造师报考专业对照表专题主要为大家提供报考专业的详细信息,其中囊括了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以及相近专业,让考生能够清晰的了解到自己所学专业是否适合报考一级建造师,避免报名考生走弯路。
一级建造师与二级建造师的区别
一级建造师与二级建造师的区别
一级建造师与二级建造师的区别